办事指南
审批阶段 | 施工许可阶段 |
包含审批事项 | 1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(消防设计审查、人防设计审查、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、光纤到户通信设计、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、抗震设防要求审查); 2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备案; 3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; 4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; 5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。 |
申请材料 | 1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施工许可阶段申请表; 2、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; 3、消防设计文件; 4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(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); 5、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(已发需要批准临时性建筑的); 6、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(包括:特殊消防设计文件,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,以及有关的应用实例、产品说明资料)(①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,必须采用国际标准或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;②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); 7、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; 8、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明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; 9、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、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; 10、设计中所采用的放来产品的相关资料; 11、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建设方案申报表; 12、光纤到户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,纸质与电子版; 13、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报告; 14、施工图抗震设防要求审查申请表; 15、总平面图; 16、岩土勘察报告; 17、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; 18、工程概况; 19、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; 20、危险性较大部门项清单; 21、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相关资料; 22、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; 23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、施工项目安全应急预案; 24、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现场勘验表; 25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请表(申请表中的信息与所报材料要一致,建设单位盖章); 26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合格书; 27、相关人员资格证书(施工单位,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资格证验原件存复印件,勘察、设计单位只留存复印件,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); 28、见证取样人员送检见证人授权书; 29、施工合同、监理合同原件; 30、各责任主体(八个)法定代表人授权书,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,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,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; 31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登记表; 32、建设单位法人授权书; 33、人防工程建设批准文件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; 34、人防工程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资质证书、中标通知书及合同; 35、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及资格证书,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合格证书,项目经理任命书及合格证书; 36、质量保证承诺书; 37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; 38、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(国有土地使用证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、建设用地批准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); 39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 40、中标通知书(按照规定可直接发包的工程应直接发包备案表); 41、施工图纸; 42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; 43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; 44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; 45、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。 |
承诺时限 | 10个工作日 |
收费标准 | 不收费 |
办理流程 | 受理—审查—审批—办结 |
咨询电话 | 0318—7229138 |